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部第16号令)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1 (略) 主持召开了三亚市吉阳区罗蓬村乡村道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经过现场调查和会议审查,验收组认为:三亚市吉阳区罗蓬村乡村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有效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保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建设 (略) 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便于公众知悉。
建设单位: (略) 吉阳区农业农村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海口 (略)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海南省/ (略) /吉阳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