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0-164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0-12-28 11:26 | |
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关于开展全市工业固废产生处置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 | ||
虞环[2010]73号 各有关企业: 为 (略)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污水处理污泥)产生情况,规范企业处置行为,杜绝固废污染环境事故的发生,保障环境安全, (略) 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近期 (略) 工业固废产生处置情况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产生固体废弃物(包括污水处理污泥)的工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 1、企业固废产生情况: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调查摸清产生工业固废的产品、工序、理论产生量以及2010年实际产生量等情况。 2、企业固废暂存情况:企业固废暂存场地是否按照有关规范要求,采取防雨淋、防渗漏措施,渗滤液是否按要求纳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等。 3、企业固废处置情况:企业固废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委托运输、处置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作为副产品出售利用的,是否取得工商、安监等单位的批准文件等。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 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12月中下旬):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有关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企业工业固废(包括污水处理污泥)的产生、处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填写《 (略) 工业固废产生处置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 (略) 工业企业污泥产生处置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12月29日前上报所在地环保分局、所、大队。 第二阶段(2011年1月上旬):现场检查核实阶段。各分局、所、大队对辖区内企业固废产生情况进行核实核定,并对企业固废暂存、处置情况进行检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经核实核定后的《 (略) 工业固废产生处置情况调查表》和《 (略) 工业企业污泥产生处置情况调查表》,请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局污染控制科。 第三阶段(2011年1月中下旬):重点抽查复核阶段。局污染控制科将根据上报的有关情况,会同所在地分局、所、大队,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复核, (略) 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妥善处置本企业产生的各类工业固废,防治工业固废污染环境事故的发生。 2、各有关企业,特别是固废重点产生企业,要大力研究应用固废源头控制新工艺和固废综合利用新技术, (略) 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工作不断深入。 3、各有关单位必须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如实填报《 (略) 工业固废产生处置情况调查表》和《 (略) 工业企业污泥产生处置情况调查表》,不得瞒报、漏报。 各环保分局、所、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固废产生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故意瞒报、漏报,不按国家规定贮存、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单位,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略) 工业固废产生处置情况调查表》 2:《 (略) 工业企业污泥产生处置情况调查表》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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