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经县委政府批复实施的项目公示如下:公示期10天,从4月10日到4月18日,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中阳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县委2号楼213室联系电话:* 12317
邮箱:*@*26.com
1.项目名称:枝柯镇张家沟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60万元,财政拨款160万元。
3.项目建设地点:张家沟村
4.项目建设内容:搭建340千瓦光伏板,建设面积约1700平米。
5.项目建设期限:2023.4-2023.12
6.项目预期绩效:项目实施完成后,能进一步优化村内产业布局,增加村集体收入。
7.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枝柯镇人民政府陈晨
中阳县枝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