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固镇县谷阳城基础设施补短板二期EPCO项目)BB2024GZGCZ0681”招标文件做出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原表述“缺陷责任期: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防水工程为60个月”修改为“缺陷责任期: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原表述“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退还75%,剩余25%在防水缺陷责任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扣除保修期间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费用后支付”修改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退还100%”。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原表述“本项目分为3部分建设内容,以收到发包人设计指令之日起开始计算,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合格(如需)”修改为“本项目分为3部分建设内容,以收到发包人设计指令之日起开始计算,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合格(如需)”。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建设单位名称:固镇县阳平 (略)
固镇县城镇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2024年9月24日
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固镇县谷阳城基础设施补短板二期EPCO项目)补遗BB2024GZGCZ06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