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 (略) 新安煤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抗磨液压油 | # 170kg/桶 | 吨 | 5.1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由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供应商资质审核需提供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法人身份证、(如有委托人需提供法人委托证明、产品资质等有效期内的证件)。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四、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2、付款方式: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办理出库手续后,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挂账后按照财务制度结合新安煤矿实际情况进行分期付款。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 (略) 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 (略) 发布的信息为准(http://**),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 (略) 进行报名。
2、此次询比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元整。投标人需在询比价截至日期前通过对公账户支付至中 (略) 生成的子账户信息进行缴纳。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 (略) ”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1、交货地点: (略) 新安县石寺镇新安煤矿物资供应中心。
2、保证产品质量,按采购方要求的产品质量和主机配套参数提供合格的产品,如有任何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附产品技术要求)。
3、中标物资执行代储代销管理,按照矿方要求数量送货至指定地点。
4、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执行完毕,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单位对公账户。
5、违约责任: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影响矿正常生产的,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回。
6、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白晓来
联系地址: (略) 新安县石寺镇新安煤矿物供中心
联系电话:#
备注:参与供应商报价时注意:我单位核价时,含税单价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余全部清空(不采用四舍五入法)。
河南 (略) 新安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