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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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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碳铬铁按 GB/T *** 执行,参考牌号为 FeCr * C * .0(II),化 学成分要求:Cr≥ * %、C≤ * %、Si≤5.0%、S≤0. * %、P≤0. * %。粒度: * - * mm(自然块每块重量≤ * kg,粒度小于 * mm≤5%)。以 Cr= * %为 基价,增度按基价增值,Cr≥ * %结算价格为:合同价格*实际 Cr 含量 / * ,Cr 超过 * %, (略) 分不予增值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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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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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重量按买方仓库实际入库量为准 * .5%≤Cr< * %,以 Cr= * %为基准,按实际品位结算; * %≤Cr< * .5%,以 Cr= * %为基准, (略) 分按基准价的 2 倍扣款; * %<C≤ * %,以 C= * %为基准,每增加 1%,合同价格下降 0.5%;5%<Si≤6%,以 Si=5%为基准,每增加 1%,合同价格下降 0.5%;0. * %<S≤0. * %,合同价格下降 0.5%; 0. * %<P≤0. * %,合同价格下降 0.5%; * mm<粒度≤ * mm 的含量大于 5%,合同价格下降 0.5%;粒度< * mm 的 含量大于 5%,扣除超出 5%的重量结算。粒度> * mm,由供方破碎至标准 要求的范围之内。Cr< * %,以 Cr= * %为基准, (略) 分按基准价的 5 倍扣款; C> * %,以 C= * %为基准,每增加 1%,合同价格下降 1%; Si>6%,以 Si=5%为基准,每增加 1%,合同价格下降 2%; S>0. * %,以 S=0. * %为基准,每上升 0. * %,合同价格下降 1%; P>0. * %,以 P=0. * %为基准,每上升 0. * %,合同价格下降 1%。Cr< * %,退货; C> * %,退货; Si>7%,退货; S>0. * %,退货; P>0. * %,退货。 (略) 供产品品质验收不合格的,退货或让步接收以买方判定为准。因卖方原因产生的退货每吨扣罚 * 元,货到我方仓库后,买方有权利使用货物的 * 分之 * ,剩余的 * 分之 * 可以用来双 (略) 理,处理结果,代表全批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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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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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状交货,吨袋包装,需 (略) 数字编号,数字编号用阿拉伯数字“1”开始按顺序编号。每袋上应注明:卖方名称,产品牌号、批号和净重,并有“防潮”、“易碎”字样 或标志(根据实际情况)。产品运输时,应防止潮湿,不得剧烈碰撞。产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和无酸、 (略) ,严防氧化。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a) 卖方名称;b) 产品名称;c) 产品牌号;d) 产品批号、净重和件数;e) 各项分析检验 (略) 门印记;f) 本标准编号;g) 检验日期。如产品名称、批号、 (略) 家等标识不规范等情况,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影响卸货的,买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务必将相关信息(包括货物名称、送货车船号码、转载数量、包装袋编号、驾驶员联系方式等)在发货前 * 天传真 (略) 或短信、微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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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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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送货至需方仓库,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投标时注明运输方式,正常只接受汽运,若选择火车运输,需要承担到我 (略) 有费用, * 票制结算,且不允许使用罐式货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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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交(提)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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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要求分批均匀到货(合同签订日- * 日,第 * 周可根据自身库存情况安排发货,合同签订的第 * 周起,每周交货量不低于总合同量的1/3(允许偏差- * %),若交货期不足 * 周,则 (略) 交清,若买方交货期调整,买方会及时通知卖方,经双方协商后,以买方的书面通知为准。);2、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 (略) 。3、若 (略) 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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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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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及 * %增值税 (略) 有费用,并开具全额 * %增值税发票, * 票结算。 2、货到结算后 * 个月内付款; 3、本份标书分项报价,分项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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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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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为 (略) ,卖方同意交纳合同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卖方同意货款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② (略) 过程中经抚钢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略) 为,扣减本批次货值 * %作为补偿。③卖方须严格按合同交货数量交货(合同数量基数±5%)。 (略) (略) 价格上涨或不变时, (略) 数量未达合同数量 下限,以合同数量基数为标准(不考虑±5%情况),对不足基数数 量仍按本 (略) ,并5“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 (略) 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 (略) 分仍按本 (略) 。在合同执 (略) 价格下跌时, (略) 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合 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按本合同价格结算,对超出基数数 量 (略) 价格结算; (略) 数量不足合同数量下限的,按 “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④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略) 分的合同量,如买方同 (略) 的, (略) 价格下跌, (略) (略) , (略) 价格上涨或不变,按本合同价格履 行;如无法确定价格变动情况的,交货价格按照本合同价格下降3%。并 (略) (略) 理:在延期3天 (略) 罚;延期 4— * 天(含 * 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 (略) 分合同金额0.5‰/天收取违约金;延期 * — * 天(含 * 天),根据实际延期天 数, (略) 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卖方超过合同期 限 * 天以上(不含 * 天)仍未补足合同数量基数的,买方终止合同,并以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3%情况)为标准,卖方将自愿承担 (略) 分违约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 * 计算违约金:第 * ,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第 * , (略) 价格上涨, 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卖 (略) 合同总量*单价价差(单价价差为下个合同期限采购均价与 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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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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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 (略) 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 (略) 串标 (略) 为的 * 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 (略) 平台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 * 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 (略) 有 (略) 有内容; 4、东北特钢 标书费和 保证金汇款账号已经更换 请投标商认真读阅 页面报价备注信息 按照新发布的 银行账号汇款 谢谢。 *** 王国奎。 本次招标按国家新税率制度含税 * %进行报价,标书费 * 元,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可以开收据,不能开发票。 (略) 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略) 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或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东北特钢经济损失,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要求在 * 标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 (略) 回 (略) 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至投价页面。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开汇入并附加“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字样予以区分。 两笔款项请电汇至: 单位名称: (略) (略) 开 户 行: (略) 大 (略) 账 号: *** 行 号: *** 在 (略) (略) 的账面有应收账款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出具“证明”以相当金额冲抵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把此证明作为投标报价附件上传至投价页面(需要盖公司章或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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