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4.25地震灾后重建江嘎村、余松村等8个村整村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略) (略) 以昂发改基建[2016]46、47、48、49、50、51、52、53号文批准建设。招 (略) (略) 门备案,备案号 *** 。招标人为昂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四个标段,其中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桑桑镇洛布村、梅朵村混凝土道路、给排水、电力工程等及设备购置和安装、附属设施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 (略) 桑桑镇洛布村、梅朵村;
2.5工 期: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含 * 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 (略) 时间,下同), (略) (略) (http:/ ***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 (略) (略) (http:/ *** ) 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市建 (略)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它要求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8.2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略) 开标,将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明确作为废标条件。
8.3投标企业须根据《 (略) 自 (略) 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 (略) 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昂 (略) (略)
办公地址: (略) 金塔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略) 市 (略) 南路格桑花园2幢4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
(略) 省 (略) 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