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 年港南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木格镇、新塘镇)2标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略) 港南区 (略) | ||||||||
建设单位 | (略) 港南区 (略)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 (略)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新塘镇东和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539亩。改建农渠4条0.77巫m、改建排灌渠9条建设渠系建筑物123座,其中人行盖板92个、机械盖板15个、过路涵洞2座、拦水闸门13座、跌3.785km; 水1座等。 (略) 1条共0.980km;建 (略) 附属建筑物6座,其中下田坡道6座。项目标志牌1座渠道标志牌58座。土壤培肥856亩。(二)新塘镇湖表村建设高标准农田780亩。改建农渠12条2.013km改建排灌渠2条0.512km、山塘护岸2座0.339km;建设渠系建筑物74座,其中人行盖板50个、机械盖板14个、职水码头8座、5跌水2座等。 (略) 2条共0.490km;建 (略) 附属建筑物1座,其中下田坡道1座。项目标志牌1座、渠道标志牌39座。土壤培肥411亩。(三)新塘镇湖龙村建设高标准农田2744亩。改建农渠15条3.226km、山塘护岸1座0.332km;建设渠系建筑物77座,其中人行盖板64个、机械盖板8个,取水码头4座、跌水1座等。 (略) 9条共4.261km;建 (略) 附属建筑物4座,其中回车台4座。项目标志牌1座、渠道标志牌49座。土壤培肥372亩。 |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4 月 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5 月7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三通 (略) | ||||||||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三通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53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克艺 (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869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建兰 (身份证号:*********49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业绩:1、2023年港南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湛江镇、桥圩镇、东津镇) (4标段);2、2023年港南区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湛江镇、桥圩镇、东津镇) (5标段)奖项:/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28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书琪 (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242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汝文(身份证号:*********755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业绩:无; 奖项: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
单位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5元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嘉佳(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522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力溥(身份证号:*********00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 | 业绩:无; 奖项: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 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 因及依据 | 广西 (略) 在形式性评审中未通过,不通过原因:缺报标总价封面扫描件。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 (略)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9000 、( (略) (广西.贵港http://**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 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 认为招 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 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 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 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港南区农业农村局 | 投诉电话 | 0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