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和平区曹仲、满融地区的沈阳曹仲配水厂一期建设项目电力工程配套工程,为市政管线类项目,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5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024-*
建设单位: (略) ,024-*
设计单位: (略) 规 (略) ,024-*
②信函请邮寄至; (略) 和平区嘉兴街7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以邮日期为准)。
③电子邮箱:*@*ttp://**(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略) 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4年3月7日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曹仲配水厂一期建设项目电力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