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在全县中小学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度在校在籍的中小学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内容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小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中学生)。
(二)先进班集体(中小学、幼儿园)、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评选比例
按一定比例确定各项表彰名额,各学校按分配数字等额上报。
四、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五、表彰形式
由县教育体育局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六、推荐程序
1.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等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由班级申报,学校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
2.审核公示。各校上报名单须上报名单须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须提供校、县级电话(监察室*、德育室*、团工委*)。无异议后,公示材料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
七、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坚持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上报。逐级审核,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制定评选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原则上推荐名单应在校级及以上同类型表彰基础上产生。规范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3.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4.各学校要把评选过程与学生成长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好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不得将社会机构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成绩、等级、荣誉等作为评选依据。申报材料要简化,不得过度包装。
八、报送要求
(一)学校审核、公示、盖章后,统一报县教育体育局。
(二)报送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少先队员表彰的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及公示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公示内容和图片)的纸质材料(均一式一份)报送至县教体局德育室(406室),电话:*。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等均以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的汇总表(加盖学校党组织章)及公示材料(加盖学校团组织章和党组织章)的纸质材料(均一式一份)报送至县教体局组干科(508室),电话:*。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等均以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
附件: 1.申报条件.doc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