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5日我局拟对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郝氏家庭农场灰渣回填复垦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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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1 |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郝氏家庭农场灰渣回填复垦利用项目 | (略)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梅里斯镇哈力村 |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郝氏家庭农场 | 哈尔滨博诚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 (略)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梅里斯镇哈力村。项目利用生物质锅炉灰渣作为回填材料进行废弃鱼塘治理项目,治理区域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郝氏家庭农场的废弃鱼塘,回填材料为齐齐哈尔 (略) 生物质锅炉灰渣。项目修复面积160亩(*.7m2),平均深度3.5m,最大深度4.5m,修复至标高149.8m,坡比0.3%,灰渣回填量约为*m3,每天回填灰渣900m3,年工作天数330天,回填期约2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地下水监控井、沉淀池等。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配套建设1座容积为120m3的沉淀池,收集的积水自流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的积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郝氏家庭农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积肥。废水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作业区:运到回填场的灰渣分区分块摊铺并及时碾压通过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控制自卸汽车卸料高度,在卸料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作业面四周加装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非作业面扬尘:非作业面以及已碾实的锅炉灰渣表面采用密目网或苫布覆盖。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超速;自卸汽车密闭运输,减速慢行;进场道路定期清扫及路面定期洒水抑尘。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回填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现场布局,夜间禁止施工,加强车辆保养,作业面四周设置围挡,高度不小于1.8m。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略) 政部门统一收集;沉淀池沉渣定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企业应认真执行本报告书中关于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并充分落实、加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完善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遵守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项目在本阶段设计的环境风险防范水平,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使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的水平,保证本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的可行性。 | 是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