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略) :
你局《关于〈#-JS-J-11-1地块、#-JS-J-1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将自然资〔2024〕16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 (略) 将乐县积善 (略) 的#-JS-J-11-1地块(#平方米)、#-JS-J-11-2地块(#平方米),合计#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公开挂牌出让,该#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号分别为:闽政地〔2019〕135号(涉及用地面积#平方米)、闽政地〔2020〕11号(涉及用地面积272平方米)、闽政地〔2022〕82号(涉及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挂牌出让按《#-JS-J-11-1地块、#-JS-J-1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组织实施,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宗地使用权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未申请续期使用的,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面上的建、构筑物按有关法 (略) 置。
三、宗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略) 依法依规实施。
四、你局在组织实施该宗地挂牌出让前,应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拆迁工作;在具体组织该宗地出让中应按规定明确容积率等主要规划指标,不得设置有违公平竞争的前置条件。
附件:1.#-JS-J-11-1用地红线图
2.#-JS-J-11-2用地红线图(附件图见pdf文件)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县 (略) :
你局《关于〈#-JS-J-11-1地块、#-JS-J-1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将自然资〔2024〕16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 (略) 将乐县积善 (略) 的#-JS-J-11-1地块(#平方米)、#-JS-J-11-2地块(#平方米),合计#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公开挂牌出让,该#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号分别为:闽政地〔2019〕135号(涉及用地面积#平方米)、闽政地〔2020〕11号(涉及用地面积272平方米)、闽政地〔2022〕82号(涉及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挂牌出让按《#-JS-J-11-1地块、#-JS-J-1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组织实施,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宗地使用权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未申请续期使用的,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面上的建、构筑物按有关法 (略) 置。
三、宗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略) 依法依规实施。
四、你局在组织实施该宗地挂牌出让前,应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拆迁工作;在具体组织该宗地出让中应按规定明确容积率等主要规划指标,不得设置有违公平竞争的前置条件。
附件:1.#-JS-J-11-1用地红线图
2.#-JS-J-11-2用地红线图(附件图见pdf文件)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