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根据 (略) (略) (2024)琼01执116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略) 103号滨江花园A3幢3层304房【不动产权证号:HK*】,建筑面积:146.1㎡。
定询结果:*.98元,起拍价:*.00元,保证金:*.00元,增价幅度:*。
1、本次变卖为现状变卖,具体情况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不包含内部软装及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该房产目前有人居住在内。标的交付时,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本院仅按实际面积进行交付, (略) 提醒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请务必参与拍品看样或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周边环境进行了解,切勿自行进入房屋内。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变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相关部门送达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3、竞买人须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的规定,变卖成交后, (略) 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略) 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如不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的规定参与竞拍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
4、本院对变卖房产不做过户承诺,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相关情况。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 (略) 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存在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所有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5、 (略) 了解,上述房产可能存在欠缴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的情况,具体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 (略) 理,本院不负 (略) 理。
6、上述房产如若存在加建、违建等违反相关条例的部分,后续是否可持续使用、是否拆除或是否需要补缴相应费用,相关违反规划的法律后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 (略)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海 (略) (略) 申请“购房资格码”,确认本人拥有购房资格方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海南省目前有房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符合海南省房产相关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不符合房产限购政策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因不符合房产限购政策参加竞拍的,如变卖成 (略) 无法出具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 (略) 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 (略) 办理委托变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三、变卖方式及看样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院已委托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变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略) 法服联系电话:0898-*。
四、特别提示
(一)上述标的物买受人收取变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变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变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 (略) 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 (略) 理,本院不负 (略) 理;以上涉及的相关费用,其具体数额及过户条件的相关政策,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 (略) 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查询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变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涉及办理二次过户所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证等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认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 (略) 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已在本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海南农村 (略) 海口港澳支行,账号:*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及买受人姓名,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符合海南房产限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购房资格码)及委托手续(如需委托)等原件, (略) 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买受人收到变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申请变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 (略) 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变卖贷 (略) 指定帐户。变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变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网拍咨询电话:0898-*
法院监督电话:0898-*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号 (略)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