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7日我局拟对江苏 (略) 变电站复合绝缘子工艺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行政审批局号码)
传真:0513-*
通讯地址:苏锡通科技产业 (略) 80号政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
1 | 变电站复合绝缘子工艺提升项目 | (略) 苏锡通科技产业 (略) 66号 | 江苏 (略) | 南京源 (略) | 项目建设地点:在苏锡通 (略) 66号江苏 (略) 厂区内实施。项目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引进13台数控车床、拉缠设备7台套、全自动捏合生产线2条及环保设备设施3组。项目建成后技改后产能不变,新增高分子材料捏合与绝缘管拉挤工艺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本次改建项目依托现有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与排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表》要求,本项目电站复合车间配胶、浸胶、拉挤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标准;电站复合车间切割、车削工序及硅胶车间投料粉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硅胶车间混炼捏合、硫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相应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 第4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全厂固体废物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文)。生活垃圾处置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