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1
采购人名称:卢龙县公安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卢 (略) 东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卢龙县公安局本级+033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卢龙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志伟+0335-*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卢龙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暨“蓝鹰工程”光纤及机房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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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1
项目实施地点 :卢龙县公安局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卢龙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暨“蓝鹰工程”光纤及机房租赁服务项目》包括:光纤租赁(217条≥100 (略) 和1条≥10G VP (略) ,同时另行提供1条≥10G VP (略) 以作备用)及机房租赁两个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卢龙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暨“蓝鹰工程”光纤及机房租赁服务项目》包括:光纤租赁(217条≥100 (略) 和1条≥10G VP (略) ,同时另行提供1条≥10G VP (略) 以作备用)及机房租赁两个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需求)。2018年卢龙县公安局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为 (略) 络集 (略) (以下简称河北广电)。至今一直由河北广电为其服务。现服务期限即将届满。 卢龙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暨“蓝鹰工程”所有前端设备和后台存储设备,均与“河北广电”的网络相连,存 (略) 标准机房内,“河北广电”针对此项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服务配套举措,合同履行期间充分的满足了我局需求。若服务供应商发生变更,诸如该项 (略) 敷设、后台存储设备机房标准化改造等基础建设则需重新开展。数据传输、接入、存储,设备搬迁、重新安装、调试、集成等则需耗费人力物力财力,且会直接导致各类技术系统、内部业务在一定时间内全部中断,促使该项目设备系统功能的稳定性、连续性丧失,对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造成较大影响。且在一定程度上因重复建设造成了资金的使用浪费。 综上所述,保证与原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确保项目服务及系统作用发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尤为重要,且本着节约资金避免浪费的原则,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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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略) (略)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1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05-09至2024-05-14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0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24点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略) 公共 (略)
采购文件售价: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05-17 09: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公示期限:2024-04-24至2024-04-29
财政部门地址:卢龙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三楼
项目联系人:闫主任
联系方式:0335-*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3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备注:
采购预算金额:*.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