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略) 工信厅计划于2月底公布第四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承诺公示企业名单,请我区有意向企业根据《 (略)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向我单位报送承诺公示材料。材料报送截至期为2月16日17:30,联系人:缪李波,联系电话:0513-*,邮箱:*@*q.com。
附件: (略)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含附件).pdf
(略) 通州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
2023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