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婺招设字[2023]04号
婺源县工业园区拓展区及数字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经婺发改字【2022】230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现就公开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41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506.31平方米;
2、建设地点:婺源县清华路北侧;
3、项目总投资:25750万元;
4、本项目设计费353.39万元;设计工期:70日历天。
5、工程设计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内容和范围):
(1).保障性住房地块(A地块)、邻里中心地块(C地块)规划方案设计。要求:a、建筑风格统一,结合当地特色元素;b、地下室(含人防)统一考虑布局,要利于分期实施,后期统一协调使用;c、户型设计合理, (略)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规定;d、邻里中心功能包含社区服务管理、行政办公、企业办公、企业产品展示等,设计应合理做好楼层布局;e、保障性住房地块须布置不少于1000套保障性住房;f、 (略) 政道路标高合理确定地块地面标高,使用地合理衔接;g、合理布置停车位,使其满足停车需求。(2).保障性住房地块(A地块)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建、人防;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及为编制绿色设计专篇需要的检测费用、设计变更及至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规划报批报建、住建云图审、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指导工作)。设计内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及图审机构审核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6、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力。
(1)资质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其注册证书原件和职称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其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参加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3)设计人员配套: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一名,提供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参加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且以到账为准)。
3、省外进赣的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字?z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提供能够有效充分 (略) 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4、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5、投标单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提供网页截图)。
6、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 (略) 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执行,外省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设计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材料原件扫描后加盖公章的形式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设计团队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3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需提供),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设计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以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形式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按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的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网、婺源县人民政府网。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婺源县保障性安居 (略)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婺源县 (略)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