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 (略) 环发〔2006〕28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永春泉永 (略) 驱动轮、引导轮、支重轮、托链轮、链条生产项目拟选址于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 (略) F-12。项目总投资*元,预计年产支重轮5000t/a,托链轮1000t/a,引导轮 1000t/a,驱动轮1000t/a,驱动轮1000t/a,链条1000t/a。工作时间300天/年,8小时/班。机加工、喷漆为昼间8小时;锻造、热处理为夜间22:00—次日6:00共8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永春泉永 (略)
联系地址: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 (略) F-12
联系人:郑先生
电子邮箱:*@*63.com
(三)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 (略) 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 (略) 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 (略) 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 (略) 永春泉永 (略)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