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略) (略) (略) 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00时起至12月14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1号9幢一单元2-1房屋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 (略) 进行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拍卖人按照拍卖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在此声明:“对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不作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即认可该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拍卖人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按照本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物及报名等工作。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它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看样时间为:12月5日14:00、12月12日14:00,各意向竞买人须通过电话预约并明确看样时间,预约电话:(略),组织看样工作根据预约 (略) (略) 安排。
第三条 竞买资格:按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竞买人应亲自参与竞买,如因故不能参与,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确认,代理人方能参与竞买。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 (略) 确认。
第五条 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六条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略)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略)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第七条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在竞价会结束前登录《 (略) 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密码修改、模拟竞价、身份验证等相关手续后参与竞价。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上述手续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竞买人可自行选择竞价地点参与拍卖。
第八条 本场拍卖采 (略) 上进行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本次竞价会自2024年12月13日10:00时起至12月14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当后有更高的价格出现时,报价自然失效。 (略) 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会已结束”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最终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第九条 按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 (略) 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 (略) 指定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大渡口支行建 (略) ;户名: (略) (略) (略) ;账号:(略)(略))。
第十条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 (略) (略) (略) 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其权属,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若不及时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其相应风险。
第十一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 标的物转让登 (略)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依法应由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的相关税(费), (略) 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纳税(费)金额为依据, (略) 置款中予以支付。买受人缴纳印花税、契税等依法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第十四条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 (略) 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五条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第十六条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 (略) (略) 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 (略) 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 (略) 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第十八条 特别说明: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 (略) 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 (略) 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 (略) 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 (略) 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 (略) 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房屋目前清水空置。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家俱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拍卖成交 (略) 依现状对标的物进行交付。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5、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产权证资料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6、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 (略) 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
7、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略) (略) 确认。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略) (略) 确认。
9、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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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