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巫峡口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改造工程二标(监理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江三峡·巫峡口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巴东县发 (略) 以巴发改发【2017】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精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长江三峡·巫峡口 (略)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人工清除杂草、修剪灌木、新建室外楼梯,地面铺装花岗岩、青石板,新建景观廊架,新建挡墙等,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参与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监理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审批施工组织监理,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监理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协助业主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协助业主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保障工程质量合格。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其中180日历天为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为项目准备阶段、整个施工阶段及保修期。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561.47 万元。 | ||||||||||||||||||||||
2.3其他: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此标段为长江三峡·巫峡口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改造工程二标(监理服务机构),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为: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以本工程施工单位结算审计的工程款为计算基数,按标准取费的64%计取且最高不得超过11.#元(含一切税费)(人民币)。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11.#元的,则按11.#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11.#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以上(含)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下同) 以来担任项目总监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1个。(3)施工阶段常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其构成为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监理员(不少于1人)。投入本项目所有的监理人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场监管 (略)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 (略) 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 (略) 理。(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 (略) ”,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 (略) ”,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 (略) (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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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 ||||||||||||||||||||||
附录: 附录: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