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 苏州 (略) 实验室测试扩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 (略) 实验室测试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 (略)
建设地点:苏 (略) 科技 (略) 189号1幢101(1)
建设性质:扩建
设计规模:利用现有租赁厂房4029.07平方米,拟购置贴膜机、崩环、 (略) 、清洗机、显微镜、测厚仪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对切割机、研磨机进行检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 (略)
地址:苏 (略) 科技 (略) 189号1幢101(1)
联系人:张工
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宏宇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9号9幢
联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hongyu.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