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责令整改通知书(琼海嘉积耀平汽修厂)
索引号:*-4/2024-*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9日 文 号:海环监字〔2024〕11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主题词:责令整改;生态环境 时效性:有效(略) 生态环境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名称:琼海嘉积耀平汽修厂
法定代表人:冯耀平
2024年2月至4月期间,我局联合执法部门多次到你厂进行危废治理检查指导工作,经检查发现你厂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危废间建设不规范,未封闭、未上锁,危废间存放其他杂物;
2.未规范建设截流沟和油污收集池,场地也未建设挡雨棚。
针对上述问题,现要求你厂在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局,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投入生产经营。我局将对你单位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逾期未完成整改,我局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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