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新 (略)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 (略) 金安区五十铺镇;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厂区实际建成连锁瓦及配件(含小青瓦)生产线共计3条,其中1#窑连锁瓦生产能力为400万m2、2#窑连锁瓦生产能力为380万m2,3#窑配件(含小青瓦)生产能力为220万平方米;设有Φ4.2两段式煤气发生炉1套及配套净化装置,配套焦油池175m3、酚水池140m3、循环水池196m3;新建25t/h链排式热风炉及10000型喷雾干燥塔1套,并配套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装置;新增24台粉料仓;新建煤气站煤库、煤气站煤渣棚、链排炉煤渣棚;设置有8台压机,配套50m3的冷却循环水池,12台球磨机并配套建设120m3的沉淀池。
验收范围:全厂整体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