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嘉定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该项目用途不得改变;功能定位为作为一级服务驿站,设置用于休憩和提供游客服务的建筑,为市民提供信息咨询、休闲游憩、商品租赁、医疗救助、安全保卫、管理维护等服务; 2、宗地范围内物业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确需整体转让的,须经出让人同意,或由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优先回购。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5月24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史法伦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