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沙坪 (略) 将于 * 年2月24日10时至 * 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沙坪 (略) (略) (略) (略) 公开拍卖活动( (略) 址:https:/ *** ,户名:重庆市沙坪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渝北区天山大道西段8号19幢1单元3-2号房屋。
拍品介绍: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天山大道西段8号19幢1单元3-2号,所在小区名为“ (略) ”。所在建筑物共5层,该标的位于第3层,建筑面积为 * .76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 .7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室内为清水。
注:根据辉昱和拍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房产自 * 年4月1日至 * 年11月30日欠公摊水电费、住宅物管费共计 * .92元(具 (略) (略) 核实)。
(略) 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 (略) 了解。
参考价: * . * 万元,起拍价: * . * 万元,保证金:17. * 万元,增价幅度: * 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 (略)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辉昱和拍安排。重 (略) (略) 联系电话: *** 、 *** 5,或登 (略) 站自助预约:http:/ *** ,或关注“辉昱和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 (略) 、辉昱 (略) 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拍卖人对 (略)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 (略) 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3、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辉昱和拍联系, (略) 下一步流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现空置。拍卖成功后, (略) 负责标的物交付。
2、本案已经依法 (略) 人, (略) 人无法联系,未通知到位,现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3、标的物 (略) 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等 (略) 承担。
4、标的物以 (略) 交付。本院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 (略) 办理, (略) 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 (略) 分(本公告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十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沙坪 (略) , (略) : (略) 重庆 (略) ,账号: *** )。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 *** 。
拍卖未成交的,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 (略) (略) 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二、 (略) 司 (略) 对本拍 (略) (略) 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重 (略) (略) 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法释〔 * 〕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
重庆市沙坪 (略) 咨询电话: *** 。
重庆市沙坪 (略) 举报监督电话:蒲老师, *** 。
(略) : *** 0。
重庆市沙坪 (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