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三线文化创意园招租项目
信息披露日期:2024-10-12 至 2024-10-17
标的情况简介:都匀三线文化园,又名为“东方记忆”, (略) 环西大道北段,项目通过三线文化的保护、传承、发扬等精神,围绕工业遗产改造升级,打 (略) 休闲综合体。本次招租标的仅为其中部分资产。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 ||||||||
招租资产清单 | |||||||||
标的 | 资产位置 | 资产面积(㎡) | 年租金(万元) | 租期(年) | 保证金(万元) | 租金递增幅度 | 免租期 | 备注 | |
1 | 东方 (略) 117号厂房(一楼) | 1968.73 | 82.(略) | 5 | 17 | 租金从第三年起,逐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12个月(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须整体租赁 | |
2 | 东方 (略) 117号厂房(二楼) | 1968.73 | |||||||
3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1号(一楼) | 354.72 | 70.(略) | 5 | 15 | 租金从第三年起,逐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12个月(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须整体租赁 | |
4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1号(二楼) | 243.3 | |||||||
5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2号(一楼) | 368.83 | |||||||
6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2号(二楼) | 475.97 | |||||||
7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2号(三楼) | 325.01 | |||||||
8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3号(一楼) | 475.97 | |||||||
9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3号(二楼) | 475.97 | |||||||
10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3号(三楼) | 325.01 | |||||||
11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4号(一楼) | 354.72 | |||||||
12 | 东方 (略) 6号新建楼房6-4号(二楼) | 243.3 | |||||||
13 | 东方 (略) 61号改建厂房 | 2097.83 | 57.(略) | 5 | 12 | 租金从第三年起,逐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12个月(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 | |
14 | 东方 (略) 62号改建厂房 | 2112.94 | 50.(略) | 5 | 11 | 租金从第三年起,逐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12个月(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 | |
15 | 东方 (略) 63号改建厂房(一楼) | 4870.09 | 164.(略) | 5 | 33 | 租金从第三年起,逐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12个月(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须整体租赁 | |
16 | 东方 (略) 63号改建厂房(二楼) | 917.5 | |||||||
17 | 东方 (略) 63号改建厂房(三楼) | 917.5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本次招租标的通过划转取得,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
资格条件 | 无 | /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无 | /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租金挂牌价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 按月支付,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个计租月租金以及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三个月租金 | 1.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违约情况,招租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私自转租(标的所包含的全部资产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0日;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安全事故,对(略)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 (4)非招租方原因承租方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2.如不存在违约情况,经招租方确认交接并认可资产无损坏缺失后,在租赁期满交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履约违约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若承租方不另行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所有权从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 (略) 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略)(略)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