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永福县革命烈士纪念园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4-*-04-01-*
二、为缅怀我县革命先烈,促进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现同意实施永福县革命烈士纪念园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革命烈士纪念园
四、项目建设单位:永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建设地址:永福县永福镇曾村村路口(原龙驰驾校练车场)
六、项目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29.7亩(约19799.98
㎡),项目拟拆除破除原有水泥地10000.00㎡,拆除原有钢结构房屋1000.00㎡;拟新建长廊两座,建筑面积共120.00㎡;新建门卫室一个,建筑面积为20.00㎡;新建杂物间一个,建筑面积为40.00㎡;新建公共厕所一座,建筑面积为60.00㎡;室外配套拟新建纪念碑前广场2000㎡;停车场600.00㎡;纪念碑1座;门楼1座;雕像2座;英名墙长25米,高1.8米;浮雕墙长25米,高1.8米;围墙长500米,高1.8米;绿化工程8亩(约5333.23㎡);场地硬化12亩(约7999.92㎡)。
项目建设内容:拆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等。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32.96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