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权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磋商保证金(元) |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权 | 1 | 2000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提供中药房配方颗粒需要设备;
3.发药人员要求具备中药师资质。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询价采购 (略) (略) (略) 官网(http://**)上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十五楼中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4:30-15: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5:00 。
(七)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 (略) 置: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要求各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大写(略)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现金缴纳,开标现场信封密封递交。并在信封上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现场清点,未按要求封装提供足额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除中标人以外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现金原封退还(不计息)。
5.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纳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响应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的;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虚假资质材料参与投标,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 (略) (略) (略) 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文老师
电 话:(略)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9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略)
地 址: (略) 淮远古韵南街
七、附件: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