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南门小学儿童友好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咸项建〔2024〕6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2〕17号)“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门小学的正门位于毕曹街内街,无缓冲区,陡坡,无集散空间,学生上下 (略) 场人流、机动车、电动车交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门口无完善人行道,电灯杆和各种障碍物影响行人通行,欠缺停车设施,学生上下学期间,接送车辆停靠永安大道,造成交通拥堵和混乱,该项目的建设,能有效缓解相关问题,建设很有必要。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基础设施提升、儿童友好建设、学校周边品质提升等三部分内容。具体为:停车场新建沥青结构停车位及通道1743.12m2;永安大道及毕曹街人行通道完善无障碍改造,修复为印花水泥结构人行道425.1m2;风雨廊下护学道新建彩色透水混凝土414.0m2;永安大道新建花岗岩人行道295.56m2;设置中杆灯共杆信号 (略) 灯共杆电子警察2套;设置2台违停球;新建*雨水主管305m;新建电力主管165m;新 (略) 灯4套,西侧空地改造为共建花园,配套建设入口拱门、护学连廊、球场等附属设施,花园面积4014m2。
四、项目选址
(略) 咸安区毕曹街与永安大道交叉口。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799.*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56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5.*元,预备费3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
六、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5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南门小学儿童友好示范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南门小学儿童友好示范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施工监理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7月30日 |
附件2:
南门小学儿童友好示范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市政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A | 工程费用 | 563.56 | 563.56 | ||
1 | 道路工程 | 127.97 | 127.97 | ||
2 | 交通工程 | 47.48 | 47.48 | ||
3 | 排水工程 | 53.42 | 53.42 | ||
4 | 电气工程 | 58.10 | 58.10 | ||
5 | 景观工程 | 276.59 | 276.59 | ||
B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05.63 | 205.63 | ||
1 | 建设用地费 | 150.00 | 150.00 | ||
1.1 | 电力迁改费 | 150.00 | 150.00 | ||
2 | 建设管理费 | 14.55 | 14.55 | ||
2.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4.51 | 4.51 | ||
2.2 | 工程监理费 | 10.04 | 10.04 | ||
3 | 工程前期咨询费 | 1.50 | 1.50 | ||
4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25.41 | 25.41 | ||
5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 8.59 | 8.59 | ||
6 | 工程保险费( | 0.76 | 0.76 | ||
7 | 勘察、设计审查费 | 0.42 | 0.42 | ||
8 | 规划费 | 4.40 | 4.40 | ||
C | 预备费 | 30.77 | |||
D | 概算总投资 | 79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