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寨村钢挂石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E*7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东寨村钢挂石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7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300万元 ,采购人为 (略) 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其他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全村大概600多处房屋,因每户房屋高低不同,用的石材规格也不一致,全村总计预估在10000平方米左右。
2.2.建设地点: (略) 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东寨村钢挂石材采购项目 ,标段内容:全村大概600多处房屋,因每户房屋高低不同,用的石材规格也不一致,全村总计预估在10000平方米左右。
2.4计划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 。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东寨村钢挂石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注意此处的资格条件要与文件里一致!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
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日至**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 供应商须提供农交所平台关注本项目截图、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开户行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日下午14: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略) 静海区东兴道晟锦园2号楼1门401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 (略) 静海区东兴道晟锦园2号楼1门401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静海区杨成庄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
联 系 人:温书记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静海区晟锦园2号楼一单元401
联 系 人:肖工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