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略) 部分资产( (略) 区锦惠路与风奇路交叉口东南侧 * 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WXCQZ * 0 | |||||||
(略) 为 | (略) 经济开发区国 (略) 于 * 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终止日期: | *** | ||||
转让方 | (略) (略) | |||||||
标的物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 (略) (略) 持有的 (略) 区锦惠路与风奇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中 * 2.6平方米空置土地,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所属不动产权证信息列示如下:不动产证号:苏(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 号;权利人: (略) (略) ;坐落:惠 (略) 锦惠路与风奇路交叉口东南侧;不动产单元号: *** *** GB * 2 W ***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面积:宗地面积 * 7.9㎡;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 * 日止。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略) 金宁达房地产评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略) )金宁达( * )(估)字第WX *** 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经济开发区国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0: * : *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 . *** | |||||||
特别事项 | 1、标的转让价格为含税价。2、 (略) 属权证为宗地土地的大证,尚未办理分割,本次转让完成后土地的分割将与过户变更手续 * 同办理。 | |||||||
转让底价 | * . *** 万元 | |||||||
受让方 |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 * 时前按挂牌价的 * %向无 (略) 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 (略) 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 * 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4、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的企业法人。5、受 (略) 业须符合 (略) 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产业发展定位,在投资强度等方面需符合 (略) 市 (略) 区人民政府对于工业用地准入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略) 市 (略)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 * 步加强 (略) 区工业用地供应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向 (略) (略) 门了解是否符合入驻条件,自行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判断是否符合标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6、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 (略) 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 *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备查文件 | 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3、 (略) 金宁达房地产评 (略) 有限公司出具的( (略) )金宁达( * )(估)字第WX *** 号《土地估价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 (略) 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略) 联系安排看样。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 (略) (略)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小姐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