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广厦 (略) 竹笮绍华砖厂生产承包商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广厦 (略)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23:0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广厦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都县工 (略) 童装产业园1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都县梅江 (略) 大坪村礼堂后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女士 * 079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H-NDGT-G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广厦 (略) 竹笮绍华砖厂生产承包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00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任何生产争议后无息退还,现更改为: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00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任何生产争议后无息退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广厦 (略)
地址: (略) 宁都县工 (略) 童装产业园1号楼
联系方式:胡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 (略)
地 址:宁都县梅江 (略) 大坪村礼堂后面
联系方式:曾女士 * 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