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西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准入暨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2022年04月28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 (略) 改则县先遣乡扎布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83.(略)°,北纬:33.(略)°。本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845.07m2。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天然牧草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和工业用地,地块变更后为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0801机关团体用地。
为了解土壤是否存在污染,是否可达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标准,我公司受改则县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委托,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按照相关导则和标准编写了《改则县先遣乡应急站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本次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收集的相关资料可知,本地块内 (略) 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