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
公告编号 | ZH-Y-STB* | 截止日期 | 2024-09-14 |
招标代理 | 上海 (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运营财产一切险保险顾问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 (略) (略) (包括1-18号线、浦江线 (略) 以及后续计划 (略) 等)、磁浮列车示范运营线、 (略) 线路,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区间、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停车场、控制中心、主变电所(含对侧间隔至主 (略) )、地铁车辆(包括地铁电客车、工程车等)、其他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库存等。涵 (略) 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现金险)、营业中断保险、网络安全保险,涉及的所有保险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保险的统筹采购、保单履约、风险防控、受理索赔等。
2.2招标范围
保险顾问服务协议生效后,合同执行人须完成在服务有效期内被委托的全部保险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 (略) (略) (包括1-18号线、浦江线 (略) 以及后续计划 (略) 等)、磁浮列车示范运营线、 (略) 线路项目运营保险统筹采购;2025年至2026年度保单履约、风险防控、受理索赔等。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保险顾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本项目截止日为2026年12月31日)理赔服务全部完成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 (略) ;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保险监管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公共交通领域保险经纪或顾问服务业绩;
3.4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无失信信息、无责任事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等;
3.5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人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 (略) 查询为准; (略) 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人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6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2024年09月10日到2024年09月14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6时00分)在上海 (略) (http://**)进行线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 (略) 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特别说明:
1)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企业公 (略)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2)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5)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的投标人,将报名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邮件方式发至招标代理邮箱(联系人信息须与上海 (略) 上传资料中委托书一致,报名人邮箱作为本项目的唯一邮箱);在接到招标代理审核通过通知后,可于2024年09月10日到2024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 元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09时3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略) 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2号会议室
6.3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5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机构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6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 (略) (http://**)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邮箱:*@*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 (略)
地 址: (略) 909号
联 系 人:蒋丽芸
电 话: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杨 (略) 533弄2号201室
联 系 人:赵伊、施伟、张东洋
电 话:(021)-*-803
邮 箱:*@*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