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安 (略) 年产200万件轮毂单元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件轮毂单元产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萧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2路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拓睿 (略) |
项目概况: | 安 (略) 拟投资12000万元在萧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2路建设年产200万件轮毂单元产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8643平方米,新建1栋生产厂房,设置下料区、冲压区、车床加工区、抛丸区、焊接区、打磨区、喷漆区等功能区,配备相关生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建成后具备年产200万件轮毂单元产品的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厂区内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萧泉共建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 职工生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包括废包装物、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渣。废包装物、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渣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漆桶、废过滤棉、漆渣、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1】90号文件备案(项目代码:2103-*-04-01-*)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