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类型 | 挂牌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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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A808-0025宗地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4〕1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GB00040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 2月19日,挂牌期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9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代码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最高限制地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GB00040 | A808-0025 | 龙华区民治街道 | 二类居住用地 +道路用地 | 46763.51( (略) 道路3448平方米) | * | * | * | * | 70 |
二、出让条件
(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为普通商品住房,出让宗地设置最高限制地价,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转入现场摇号环节,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竞价增幅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摇号具体细则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二)同一企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 (略) 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取消该 (略) 该宗地的竞买资格;已竞得宗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三)竞 (略) 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 (略) 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说明材料。独立竞得的,竞得人 (略) 依法注 (略) ;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 (略) 依法 (略) 。竞得人可通过签订《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或项目公司名下。
(四)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 (略) 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相关规定。
(五)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落实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相关要求,并做好地质灾害防护措施。
本公告出让宗地位于景观照明“三同时”管控区域,竞得人应按照《 (略) 照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景观照明“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的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有关事宜,请意向竞买 (略) 住房和建设局,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竞买申请人需提供《关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承诺函》。
(七)本公告出让宗地内幼儿园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需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进行分宗;道路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八) (略) 政管线敷设及道路管理相关要求前提下,02-20-06、02-20-07两地块间可通过地下通道进行连通。
(九)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logi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2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并打印《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在2024年2月27日18时前,到交易大楼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1.《书面报价单》;
2.《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3.《关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承诺函》;
4.《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
5.股东结构关系证明材料;
6.其他按照《竞买须知》和《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应当提交的材料。
五、确定竞得人办法
挂牌期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规定确定竞得人。
属“多人竞买”的,将在挂牌期截止时间届满后进入现场竞价环节,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转入现场摇号环节,参与摇号的竞买人需当场确认摇号资格,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现场竞价过程中如无人报价,则确定《书面报价单》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有2个或2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相关程序详见《竞买须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六、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辖区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七、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竞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
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缴纳地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辖区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略) 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 (略) 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土地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1 (略) 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九、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缴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竞得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土地竞得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竞得主体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3.穿透核查土地竞得主体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土地竞得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针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企业股东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是否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是否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是否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作出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2个工作日 (略)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略) 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材料,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得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审查结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竞得人。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退还,禁止该企业1 (略) 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十、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书面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承诺函》《申报表》《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等)。本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需咨询本公告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径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
网址: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
(略) 住房和建设局
咨询电话:(0755)*。
(略)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6号土地业务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755)*、(0755)*;
网址:http://**。
出让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交易机构: (略)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