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江口县公安局办公用房
建设单位:江口县公安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贵州美 (略)
地理位置: (略) 江口县
说明: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 年 8 月 7日在江口县召开了“江口县公安局办公用房”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或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