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瓮安县建中镇风电场110k (略) 工程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林地单位:瓮安 (略) 。
二、拟使用林地地点:瓮安县中坪镇艾州村、高枧村,银盏镇鱼河社区。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 (略) 。
四、拟使用林地性质:临时。
五、拟使用林地情况:拟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6508公顷,林木蓄积13.5立方米。
六、拟使用林地权属: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均为个人。
七、拟使用林地地类:一般灌木林地面积0.1854公顷,无林木蓄积;乔木林地面积0.4654公顷,林木蓄积13.5立方米。
八、拟使用林地保护等级:Ⅳ级林地面积0.5933公顷,林木蓄积10.2立方米;Ⅲ级林地面积0.0575公顷,林木蓄积3.3立方米。
九、拟使用林地的林种:用材林面积0.4079公顷,林木蓄积10.2立方米;能源林面积0.1710公顷,无林木蓄积;经济林面积0.0144公顷,无林木蓄积;防护林面积0.0575公顷,林木蓄积3.3立方米。
十、拟使用林地的森林类别:一般商品林面积0.5933公顷,林木蓄积10.2立方米;地方级公益林面积0.0575公顷,林木蓄积3.3立方米。
十一、公示期限: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 2024年4月17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 瓮安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 0854-*
瓮安县建中镇风电场110k (略) 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林木蓄积分村统计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