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临沂钢铁 (略) 年产270万吨优特钢项目烧结区域建筑安装工程给排水、暖通专业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年产270万吨优特钢项目烧结区域建筑安装工程给排水、暖通系统安装
(二)招标编号:*-2020-0569-工业工程-ZB022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年产270万吨优特钢项目烧结区域建筑安装工程给排水、暖通系统安装
工程地点:山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指令单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9天
2.招标范围
本专业工程1个标段,承包范围:烧结区域建筑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安装。具体为:(一)烧结区域所有阀门井、污水检查井施工;(二)给排水安装:1、燃料破碎室消火栓给水系统S6;2、配料电气室消火栓给水系统S6、生产排水系统X1;3、1#2#烧结室消防水系统;4、主控楼生活给水系统S2、生活污水排水系统X2、消防水系统;5、烧结区域给排水综合管线生产排水管道X1、生活排水管道X2、烧结净环供回水管道;6、烟气循环电气室给排水;7、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控制室生活给水系统S2、生活排水系统X2。(三)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安装:1#2#烧结机尾除尘电气室、成品筛分电气室、1#2#主电除尘器电气室、烟气循环电气室、配料电气室、成品矿槽及料库除尘电气室、燃料破碎电气室、成品筛分除尘电气室、强度测定室、成品矿槽及料库电气室、主控楼、控制室、CEMS小屋、烧结倒班室、配料及燃料破碎除尘电气室、湿法除尘电气室、1#2#配电室。(四)1#2#烧结机尾除尘系统1#2#烧结机尾、5#转运站及3#转运站(车间内)除尘管道:筒形风帽制作。具体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主要施工内容:设备及材料卸车、保管、开箱清点、外观检查、设备清洗、场内运输、基础验收、测量定位、垫铁布置、吊装、联结、本体安装就位、调整、配合联动及热负荷试车;管道、管件、阀门安装(包括除锈、刷油,打压、冲洗,脚手架搭拆、土方开挖、余土外运、砂土回填夯实,各种井类砌筑,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材料进场检验、现场配合、成品保护、现场清洁、安全文明、施工垃圾清理、保修、施工资料、预结算资料编制及管理、交竣工资料编制等,以及根据招标人要求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自身施工队*、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机具;财务状况及履约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业绩要求: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4.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信誉要求:良好
8.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列入 (略) 及五矿集团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七)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300元及投标保证金1000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0189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张仕敏联系电话:*
2)汇款时请注明 (略) 简称、招标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和招标编码,例如:工业工程+招标名称(可缩写)+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招标编码(银行字数如受限,可缩短招标名称,其余不可缩短),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退还时间内(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给财务共享提单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收到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要求更改中标条件的;
3)中标单位进场后,提出与原工程及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不符的;
4)不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八)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3个月在中国五矿采购平台参加 (略) 组织的招标活动。
(九)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张仕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招标采购中心
日 期: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