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华润混凝土(方山)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766.6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5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 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期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期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与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按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7.截止到**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股东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43.4】万元。受让方须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前述股东借款,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1243.4】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 (1)本方接受并同意标的以现状进行交付。 (2)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项目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本方同意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股东借款【1243.4】万元,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1243.4】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自标的股权产权交割日起3个月内,受让方保证并促使标的企业尽快去除企业字号中包含的“华润”或“华润水泥”字样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除标的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或政策原因造成相关资质证照暂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标的企业在本次产权交易交割后不得在新的经营活动中复制、使用华润水泥和/或其关联方的名称、字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或其他能使第三方识别*方和/或其关联方的特定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华润”、“华润水泥”、“润丰”、“润丰水泥”、“CRC”和华润图形商标),亦不得再对外宣称与华润水泥和/或其关联方具有代理、代表、合作伙伴或其他性质的商业关系。 (7)本方同意在取得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提供办理登记所需的签字盖章文件、新任职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等,完成标的企业相关工商登记任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监事、总经理、负责人等)的变更。并在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本方名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 9.《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条件:经交易双方盖章且经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0.交割条件:转让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在产权交易所完成公开挂牌和/或竞价程序;受让方依《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受让转让方所拥有的标的股权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受让方已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股权价款及股东借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根据天兴评报字[2022]第0689号评估报告第十一、特别事项说明:(十)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与评估对象的关系:被评估单位有两辆混凝土泵车对外出租(详见评估报告)。(十四)其他:**日,被评估单位已将减资退回款*.49元港币(折合人民币*.43元)退回至股东 (略) 。**日,被评估单位收到华润混凝土(潞城)有限公司所欠往来款*.65元。本次评估中了解了减资相关事项,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前完成了减资相关手续,企业净资产减少。 二、截止**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股东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43.4】万元。 三、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华润混凝土(方山)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03P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98.02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0.35 | 净利润(上年度): | 1.62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129.6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840.0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289.57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
本年度**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32.82 | 净利润: | -32.82 | ||
资产总额: | 1,501.48 | 负债总额: | 1,244.7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56.75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
(略) | -999,999,999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