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浙建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浙建 (略) 综合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浙建 (略) 综合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浙建 (略)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经济技 (略) 精细石油 (略) Ⅰ区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14日(20个工作日)
验收结论: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表)。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蒋先生电话:#
聂女士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