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部分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清单)。如对整改情况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从11月6日起,至11月19日止(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莒 (略) 201号)。
邮编:* 电话:*
附件下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明细表(第五批)(1).docx
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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