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孔庄三期(萧何路南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 :namespace prefix = "o" />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孔庄三期(萧何路南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以沛行审发〔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中金棚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孔庄三期(萧何路南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萧何路南、红光路西、正阳路东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24667.95㎡(折合 37亩),总建筑面积约44198.66㎡,建有5栋9层、2栋6层安置房 ,储藏室、地下车库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景观、雨污水管网、智能化、热力等工程。
2.1.3工期要求:550日历天(含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2.1.4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价: 12996.86万元。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
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
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整。
开户银行:江苏苏州农村 (略) 沛县支行(原江苏吴江农村 (略) 沛县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名: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8月18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8月23日 17 时 0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3 年8月23日 17 时 00 分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3 年 8月 28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9月8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江 苏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网
( http://** ) 、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交 易 平 台
(http://**)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3年8月18日至 2023年8月23日。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1 号文件。
10.2 付款方式: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地下室及地下车库主体全部完成后付合同价的15%;全部主体施工至结构10层后付合同价的10%;全部主体封顶且二次结构完成后付合同价的5%;全部主体完成并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10%;全部内外粉(含保温抹面)完成并外架拆除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成且备案完成后付合同价的10%)。竣工结算资料齐全报送招标人后,招标人送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最终以审定的工程造价,扣除审减额的5%后为工程的竣工支付金额。审计完成后扣除相应费用后,余款2年内分4次付清,第一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第二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25%。
10.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
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1.注意事项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踏勘现场,一旦投标将视投标人
已经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踏勘了现场等,同意招标人的条件和要求,中标后将按
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等如期完成各项工程施工。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徐州中金棚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都工程 (略) |
地址:沛县汤沐路南侧帝王大厦 | 地 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郑又青 | 联系人:陈坤 |
电 话: 0516-* | 电 话: 0516-* |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