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蓝坊镇高思、程官道路硬底化及大光村小公园提升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广东 (略) 、蕉岭县 (略) 、 (略) 梅县区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岭县蓝坊镇高思、程官道路硬底化及大光村小公园提升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投审〔2024〕74号批复,建设单位为蕉岭县蓝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使用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拨款,不足部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一)在高思村新建混凝土挡土墙100.86m3,新建水泥砂浆砌筑毛石挡土墙117.16m3, 新建水沟长15m、宽0.7m、高0.15米,改建 (略) 面300m;(二)将程官村原有损坏严重的水 (略) 面改建为厚0.2m 的 不规则 (略) 678.57m2, 在程官 (略) 上铺设两条厚0.2m不规则 (略) ,面积分别为676.83 m2和910m2,改建混凝土桥面18.466m2;(三)将大光村原有损坏严重的水 (略) 面改建为长40m、宽4m、厚0.2m的 (略) ;将大光村原有损坏的公园地面改建为花岗岩地面20.06m2, 整理绿化用地1666m2等。
2.2招标控制价:*.00元
2.3工程地点:蓝坊镇高思村、程官村、大光村
2.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5承包方式:工程总价控制,按实结算。即:工程结算金额=由财政审核审定后的工程实际造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且最高不得超过中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 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 投标人在开标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 (略) (略) ”的通知》(梅市建函 〔2022〕22 号)的 (略) (略) (略) 自行申办企业信息 (略) 公开发布。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略)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企业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略) ”、 “ (略) (略) ”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8:30 时至17:30 时到广东省 (略) (蕉岭办事处:蕉岭县蕉城镇蕉阳大道北碧桂园翡翠湾峰景八街102号)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 日15:00时,提交到广东省 (略) (蕉岭办事处:蕉岭县蕉城镇蕉阳大道北碧桂园翡翠湾峰景八街102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东省 (略) (蕉岭办事处:蕉岭县蕉城镇蕉阳大道北碧桂园翡翠湾峰景八街102号)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1日内以传真或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招标人(盖章):蕉岭县蓝坊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蕉岭县蓝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 (略)
办公地址: (略) 梅县 (略) 联盛商城243号单层店(B区商务区2楼206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3-*
2024年7月11日
受邀确认函
广东省 (略) :
贵单位2024年7月11日发放的《蕉岭县蓝坊镇高思、程官道路硬底化及大光村小公园提升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邀请函已收到,我单位愿意参加该工程的投标。现予以确认!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日 期: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