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发改建设〔2024〕583号
(略) :
报来《贵 (略) 关于请求批复贵州省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2024年8月5日审查会议专家和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有关规定,符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投资〔2023〕824 号)和《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贵州省地震巨灾防范能力提升等3个项目部分建设规模和内容的批复》(黔发改投资〔2024〕156 号)的批复内容,原则同意贵州省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略) 代码:2312-#-04-02-#)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1.工程建设包括巨灾防 (略) 理中心(花溪)市电专线保障建设及乌当站业务保障改造及台站改造工程2项。2.购置观测系统建设、运行环境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等设备,其中观测系统建设包含台阵设备及室外智能化机柜设备90台(套)、地球物理设备34台(套)、GNSS监测能力提升12台(套)及安装工程、预警终端服务944台(套)、备机备件、流动设备采购及信息化软件445台(套)、地 (略) 优化 (略) 理能力提升150台(套);运行环境建设包含贵阳中心站(乌当)业务保障改造及台站改造设备采购70台(套);信息系统建设包含地震风险感知系统(重大基础设施监测系统建设)290台(套)及安装调试服务。3.软件购置1套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监测预警与防控系统软件、1套机械波振动监测定位软件、1套三 (略) 理软件、1套水库微震监测系统软件、1套水库强震系统软件、1套健康诊断系统软件。4.购置1项IPTV预警信息发布服务。
二、建设地址:贵 (略) 、贵阳地震监测中心站、 (略) 县地震 (略) 域。
三、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设备仪器选型,下阶段应根据国家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承担的功能要求,结合贵 (略) 既有的仪器设备情况,合理配置仪器、设备,核实技术参数。
四、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9个月。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元(详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要履行好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职责,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早日投用并发挥效益,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监管等工作,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本着控制投资、节约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进一步节约建设资金。
附件:贵州省巨灾防范基层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