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
传 真:022- ***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60 (略) 件项目 | 来金(天津) (略) | 天津市武清区汽车 (略) (略) | 中环众拓(天津) (略) | 来金(天津) (略) 为适应市场需要,租赁天津市武 (略) 位于天津武清区汽车 (略) (略) 的2#厂房(厂房产权属于天津德 (略) ,该 (略) 房租赁予天津武 (略) 管理),投资6000万元,购置焊接、涂胶等设备,建设年产60 (略) 件项目。 |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为电阻焊油雾废气、电弧焊焊接烟尘、结构胶固化前挥发的有机废气。电阻焊油雾收集后经静电油 (略) 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电弧焊焊接烟尘收集后经滤 (略) 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结构胶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略) 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未收集的废气由车间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本项目排气筒P2排放的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相应限值;P3排放的TRVOC、非 *** 烷总烃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颗粒物、 (略) 界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 (略) 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 (略) 房外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2mg/m3)和任意一次浓度值(4mg/m3)要求。 本项目运营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 (略) 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市润达 (略) 天津武清汽车 (略) (略) 理。根据预测可知,本项目投产后,厂区 (略) 排放水质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焊接机器人、涂胶系统和废气治理设备风机等,根据预测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本项 (略) 界影响值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昼间及夜间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焊丝、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滤芯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中废 (略) 门回收;不 (略) 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废 (略) 门回收;废离子 (略) 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管委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胶、废胶头、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 (略) 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 (略) 理。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 (略) 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 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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