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桃源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鹤山市高铁新城市民体育公园工程立项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鹤山市高铁新城市民体育公园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建设地址: (略) 桃源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53亩。新建登山步道总长约7000米,沿途新建约3 (略) 和约*.24平方米露营营地;新建四座服务站,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对原有*.3平方米池塘进行清淤,改造园林花海面积约*.85平方米;新建一座五层文体中心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设备购置费500.*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353.*元(其中:勘察费716.*元、设计费2176.*元、监理费1607.*元、其他建设费用4983.*元),征地拆迁费1615.*元,预备费2445.*元。
四、 (略) 桃源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等资金外, (略) 桃源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请你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如对批复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