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2日-9月6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弥 (略) 北段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872-*;传?真:0872-* | |||||
项目名称 | 德苴旱区农村供水提升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德苴乡 | 建设单位 | 弥渡县水务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主要建设1座规模2000m3/d的净水厂。建设内容包括1座净水车间、1座清水池、1座管理用房,不包含引水工程和输水工程,引水工程和输水工程均依托弥渡县水务局已建成的输配水工程。项目于2024年7月26日取得了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04-01-*)。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大气: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 (略) 的扬尘及机械施工产生的机械废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废水。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主要设备有装载机、挖机等。 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加药间、消毒间、污泥干化池产生的异味。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滤池反冲洗废水、排泥水、污泥干化池渗滤液、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水泵、反冲洗泵和计量泵、风机等。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混凝沉淀过程、气浮过滤过程产生的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化验室废液(废液及设备清洗废水)。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废气:项目施工期在周围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制施工扬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统一堆放,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统一收集及时清运。在工地内堆放事件超过一周的,应采取覆盖防尘布,定期喷洒水等措施;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缩短起尘操作工作时间。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废水:设置容积1m3的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收集至沉淀池中,处理之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 噪声: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大型施工设备和机械采取消声、减振、降噪措施,从源头上削减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的布置在远离居民的一侧,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设置临时隔声屏障; 运输车辆尽量在出入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 固废:废钢筋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按照城建部门要求,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料应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给予统一收集,不能随意丢弃,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废弃土石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堆存,用彩条布和编织袋覆盖,工程完工后及时回填。生活垃圾集中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通过房屋阻隔、厂区绿化吸收、空气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项目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周边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滤池反冲洗废水、排泥水经泥水沉降池沉淀后全部返回净水生产线回用,不外排;污泥干化池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全部返回净水生产线回用,不外排。反冲洗水、排泥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一体化净水设备,不外排;污泥干化池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全部返回净水生产线回用,不外排。 固废:废包装材料全部由厂家回收;混凝沉淀、气浮过滤过程产生的污泥全部用做厂区绿化土;化验废液(废液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防渗防腐收集桶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往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噪声:固定声源安装减振垫,强噪声源风机设置在风机房内;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对于噪声值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布置于厂内的中部;设置机械设备操作流程,强化内部培训,按照操作流程使用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专人对机械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以免噪声源强增大。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