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3月至2023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龙江县 (略) 西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 采购内容:龙江县 (略) 西部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范围:所属乡镇(林场)村屯符合项目建设林地。通过人工造林和退化林修复对松嫩平原实施保护和恢复工程。任务5900亩,其中人工造林4400亩、退化林修复1500亩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发挥森林生态防护功能的作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工造林和退化林修复栽植完成时间:2023年4-5月、9-10月,浇水2023年5-7月,除草2023年5-8月。 需满足的要求:(1)整地采取全面整地方式,机械翻耙起垄,地面平整,垄平垄直。机械挖坑,规格(长×宽×深)为 50×50×40cm。(2)栽植方法:采用乔木泥浆法,造林浇三遍水,第一遍满坑为抗旱水,第二遍满坑为保活水,第三遍大半坑水,然后进行泥浆造林,既先浇两遍满坑水,第三遍浇大半坑水,把树苗放入坑中,同时填半坑土,边培土边搅拌,同时将树苗轻轻上提并扶正,然后再覆5㎝厚表土,使土壤与树根充分接触,密不透风。栽植前苗木要浸泡24小时,确保成活。(3)苗木质量标准:杨树大苗,苗高2米以上,地径1.5公分以上,树干挺直,树皮完整光滑,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无生理干旱,树根无劈根,根系完整,二年生(二根二干、三根两干)。株行距2米×3米。(4)抚育。造林后,进行全面抚育,抚育次数为3年6次,即:第一年3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1次,干旱及时浇水。第一年抚育为6、7、8月份各一次,抚育内容为扩穴、培土、扶正、除草等;第二年抚育2遍,时间为7、8月份各一次,抚育内容为除草、松土;第三年抚育1遍,时间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抚育内容为松土、除草。 | 430.9903 | 2023年0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龙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