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变更公告
科创中心中试基地(一期)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已于2023年1月1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招标公告。现对原公告内容进行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1、原公告内容:
“总工期2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4日。(A3厂房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现变更为:
“总工期2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6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A3厂房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原公告内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2月10日09时29分00秒。”
现变更为: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2月24日09时29分00秒”
3、原公告内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0日09时30分00秒。”
现变更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2月24日09时30分00秒。”
4、原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7页中:
“20.投标人必须 (略)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鉴定合格的应用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纸质版、电子表格版及软件版(EXCEL版、软件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任何时间均以投标函总价为基准修正)。”
现修改为:
“20.投标人必须 (略)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鉴定合格的应用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电子表格版及软件版(EXCEL版与软件版不一致时,任何时间均以投标函总价为基准修正)。”(具体详见附件)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雄安雄州 (略)
地 址: (略) 雄县铃铛阁大街65号
联 系 人:耿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容城县容信路2号茂丰产业园A座4楼(东侧)
联 系 人:杨璐瑞、张大鹏
电 话:*、*
电子邮箱:*@*ongji-http://**